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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國庫支票,定名為中華民國國庫支票(以下簡稱國庫支票),以財政部國庫署(以下簡稱本署)為發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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