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國庫經辦行兌付國庫支票,應依規定在支票上加蓋付訖戳記,或其他相關註記,並依規定保存,以備查核。
國庫總庫應按日將已兌付國庫支票資料,連線傳送本署核對調節。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