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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收支劃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立法課徵稅捐,以本法有明文規定者為限,並應依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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