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發展經濟社會向國外借款及保證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向國外借款或保證,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後,由財政部部長代表國庫與承貸機構簽訂貸款或保證契約,並依照契約規定,支用及償還本息。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