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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國二十三年第一期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公債還本付息事宜,由鐵道部委託第八條所稱之公債基金保管委員會辦理,並指定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為經付本息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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