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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益彩券盈餘運用情形公告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各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對於季報表所填列之預算數,應說明社會福利財源中運用公益彩券盈餘之比率,如有辦理追加、減預算時,應於季報表加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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