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益彩券盈餘運用考核與追回款項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條例第六條之三所稱基金,指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特種基金,其中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立之基金,以該款第五目所定特別收入基金為限。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