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度公債發行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公債限額為新臺幣二十六億元,於六十二會計年度內,分期照票面十足發行;其分期發行期數、數額及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