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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五十五年度愛國公債發行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公債各期債票利率為年息百分之四,自發行之日起,每六個月付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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