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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五十五年度愛國公債發行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公債定額為新臺幣五億元,於五十五會計年度內分期照票面十足發行;其分期發行期數、數額及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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