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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中央銀行於基金分撥時,除應登錄特種基金存款專戶帳外,並應依照中央公債會計制度規定登記造報。
中央銀行基金分撥時,應以其經辦行名義另設一戶,同樣登記造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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