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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主辦機關為審核政府規劃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案件,應就個案成立甄審委員會(以下簡稱甄審會)。
甄審會應於公告徵求民間參與前成立,並於完成甄審事宜且無待處理事項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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