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申訴提出後,申訴人得於審議判斷送達前撤回之。
申訴經撤回後,不得再行提出同一之申訴。
申訴事件經撤回者,申訴會應即終結審議程序,並通知申訴人及主辦機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