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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推動促參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主辦機關辦理民間自行備具私有土地案件之審核結果,應簽報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並於核定次日起十四日內公開於主管機關資訊網路,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及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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