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關稅總局及所屬機關之人事人員、主計人員及政風人員之任用,分別依照各該有關法律之規定辦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