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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局為稽徵關稅及執行關務需要,得報經財政部核轉行政院核定,於國內必要地區設置關稅局。
前項關稅局,依其業務之繁簡,分為一、二、三等局;其組織通則,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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