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機動稽核組掌理事項如下:一、進口、出口、轉運、轉口貨櫃(物)之抽核及複驗。二、入出境旅客、船員行李、郵遞貨物之抽核及複驗。三、情資蒐集、分析及市面查緝。四、貨棧、貨櫃集散站、私貨倉庫、免稅商店及保稅相關處所貨物之抽核。五、進口貨物國內外價格資料之蒐集、調查及建置。六、事後稽核案件之處理。七、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八、其他有關機動查緝、稽核及價格調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