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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一、國庫署:規劃、執行國庫及支付業務。
二、賦稅署:規劃、執行全國賦稅業務。
三、各地區國稅局:執行各地區國稅稽徵業務。
四、關務署:規劃、執行全國關務業務。
五、國有財產署:規劃、執行國有財產管理業務。
六、財政資訊中心:規劃、執行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業務之推展及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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