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財務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強化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財務規劃事項之核議。二、政府重大公共建設個案計畫之會核。三、行政院各部會中程施政計畫、公共建設及社會行政發展計畫先期作業之會核。四、稅課收入劃分制度之研議。五、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核算及撥付。六、地方財政收入業務之輔導及會核。七、公益彩券發行制度之規劃及管理。八、公益彩券盈餘之分配運用及監督。九、社會福利等支出法案之會核。十、其他有關財務規劃會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