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組織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一、國有財產之清查。
二、國有財產之管理。
三、國有財產之處分。
四、國有財產之改良利用。
五、國有財產之資訊業務。
六、國有財產之檢核及統籌調配。
七、國有財產之估價。
八、國有財產法令與法務案件之研議及處理。
九、其他有關國有財產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