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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一等辦事處設接管課、勘測課、處分課、管理課、改良利用課及資訊室;二等辦事處設接管勘測課、處分課、管理課、改良利用課及資訊室,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並得分股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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