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條支援服務室掌理下列事項:一、財政部本部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二、財政部本部之資通訊設備設置及維運。三、財政部本部之資訊安全宣導、監控及執行。四、財政部所屬機關(構)未設專責資訊單位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五、其他資訊作業之支援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