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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諮詢會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
但以下人員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或交通費:一、第三條第一項各款所定之委員。
二、諮詢會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列席提供諮詢意見之學者專家、公會或團體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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