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審查二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綜合所得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二、扣繳、非扣繳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三、執行業務者、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案件之規劃及督導。
四、華僑與外國人所得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五、個案調查案件之規劃、查核及管制。
六、遺產及贈與稅稽徵作業之規劃、督導及案件之查核、管制。
七、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相關稅務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八、其他有關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事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