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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職位列等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複核核定之職等,如與原核定之職等不相同者,應由各機構以複核核定之列等通知書(格式如附件(五))依本辦法第七條方式通知,並追溯至原列職等核定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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