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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法務一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菸酒稅、貨物稅核定稅捐處分行政救濟案件、非稅捐處分行政訴訟案件之審理及行政事項之處理。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菸酒稅、貨物稅行政救濟作業之規劃、管制、督導及考核。
三、稅務法令蒐集、整理、彙編及適用疑義之研議。
四、民事賠償訴訟案件及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五、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菸酒稅、貨物稅違章案件之審理、裁罰、規劃、管制、督導及考核。
六、違反記帳士法第三十四條案件之審理、處罰及行政救濟之擬議。
七、各項財務罰鍰獎金提成之分配及核發。
八、其他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菸酒稅、貨物稅之行政救濟及違章行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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