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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覆審委員會之開會決議方法、決議書之製作、記載、送達及被付懲戒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陳述意見等事項,準用本規則關於懲戒審查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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