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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官兵作戰或因公失蹤被俘人員家屬待遇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留守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失蹤或被俘人員之家屬持有眷屬身分證者,得依照國軍軍眷業務處理作業要點及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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