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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留守業務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本辦法依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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