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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法規章節: 第66條

為軍事上虛偽之命令、通報或報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戰時犯前項前段之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前段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軍事上之命令、通報或報告,傳達不實、不為傳達或報告者,依前三項之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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