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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戰時為維護國防或軍事上之重大利益,當事機急迫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但其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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