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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審判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法規章節: 第53條

軍事檢察官之職權如下︰一、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及指揮裁判之執行。
二、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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