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審判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法規章節: 第144條

不起訴處分已確定者,非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一、發見新事實或新證據者。
二、有第二百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所定,得為再審原因之情形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