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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審判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法規章節: 第126條

合議裁判應經評議決定之,並將參與評議者發表之意見,記載於評議簿。
前項評議簿之公開,準用法院組織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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