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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中科院應於每一會計年度開始前,擬具公用財產異動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陳報監督機關轉送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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