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閱覽、抄錄或攝影國防部及所屬機關提供之政府資訊(以下簡稱政府資訊),每二小時收取費用新臺幣二十元;不足二小時,以二小時計算。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