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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交通通信目

法規章節: 第52條

軍車駕駛人駕車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者,軍(士)官申誡一次至記過一次,士兵禁足二日至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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