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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交通通信目

法規章節: 第51條

軍車駕駛人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之情形者,記過一次至記大過一次。
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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