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技術移轉制度,應包含下列事項:一、建立並維護一般研發成果之資料庫。二、推廣一般研發成果技術移轉之相關資訊。三、規劃並執行一般研發成果之技術移轉程序。四、評估一般研發成果之技術移轉方式、對象、標的、範圍、條件、收入及支出費用等。五、其他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