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主辦機關得於委託經營契約規定,民間機構於委託經營期間,如有短期、輕微之經營不善或失當,得由主辦機關以書面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者,主辦機關應依違約規定作適當之處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