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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列管軍品測試協助申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申請廠商應向測試機關提出文件、資料或其他應負擔義務,於一部測試機關,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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