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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列管軍品技術文書圖表輸出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國防部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輸出核准之受理申請、審查、評估、證明書核發、核銷及查核等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
本辦法規定事項,涉及其他機關職權者,由國防部會商有關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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