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列管軍品合格廠商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獎勵主體得依政府政策、國防產業專長領域項別及需求,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列管軍品合格廠商,訂定獎勵措施:一、發展國防產業績效卓著。
二、對國防事務有特殊貢獻。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