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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學員依規定修畢各學級學科,且學力測驗成績及格者,由班本部頒發畢業證書(格式如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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