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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已納入班本部學籍管理之學員,免再辦理報名手續,其他應考人員一律採個別通訊報名,其手續如下:一、親筆填寫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三)。
二、繳交一寸脫帽同式照片三張。
三、現役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後備軍人得採用國民身分證)。
四、民國八十八年(含)以前「國軍隨營補習教育」之「結業試驗證明書」正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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