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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班本部每年至少應督導各考區協辦學力測驗單位相關考務工作準備情形及聯兵旅級(各軍種比照)以上單位辦理在營教學執行情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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