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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學生、研究生之休學、復學、轉系(科、組)、延修、降班、輔導轉學、退學、開除學籍等事項,由各校核定,並陳報國防部或委任之司令部(以下簡稱權責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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