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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預備學校高中部學生經甄試成績合格者,得直升各軍事學校大學、專科教育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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