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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軍事學校及學院之停辦,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學校或班隊設立之目的及任務已達成,無須繼續辦理者。
二、經評估整體教育資源、組織或軍事政策等因素,須予停止辦理者。
三、相關法令有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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