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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29條

各校學員生結業成績績序冊,應於結業後一個月內調製完成,陳報權責機關備查,並永久保存。
學員生結業成績績序冊,應詳細審查核對,如發現錯誤或模糊不清情形,各校應重新調製後造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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